为保证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标准科学、规范、明确,工作程序透明,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推免工作,保证工作的顺畅进行。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姚志海 汪金国
副组长:贾海燕 陈小鼎
成 员:曾向红 李益斌 肖 涵 周长鲜 杨辰博
秘 书:王婉君 田 歌
三、计划分配
专业名称 |
下达计划(人)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6 |
国际政治 |
6 |
合计:12人 |
四、学生申请资格
申请人须为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上述第一条的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即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类型录取的学生。
五、考核内容
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三)综合评价。包含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六、推免工作程序
(一)推荐办法
1.推免工作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其中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80%,综合评价得分占总成绩的2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具有(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放弃推荐资格,需提供由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再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为申请人授过课或熟悉申请人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特长资格进行认定,专家组成员由具有政治学及相关学科背景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以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公开答辩,由专家组结合材料审核鉴定和公开答辩情况给出最终意见,并进行公示。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后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人,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照学院的综合指标评价办法和要求计算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申请推免学生(含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申请表见附件。
(二)成绩计算方式
1.总成绩构成:学业成绩×80%+综合评价得分×20%
2.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Σ(年度综合测评成绩)/3
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前六学期必修课、限选课(含军事理论课程)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学业成绩排名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进行。
学业成绩=Σ(课程成绩*学分)/总学分。
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得分(满分100分)包含综合素质(占比30%)、科研成果(占比10%)、竞赛获奖(占比10%)、科研训练情况(占比15%)、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占比15%)、志愿服务经历(占比10%)、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占比10%)。
综合评价办法:
(1)评价小组组成
学院组成由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分,并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学院组成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评价小组(不少于5人),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进行评分。
(2)评价方式
申请人以个人汇报的形式向各评议小组成员进行汇报,汇报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综合评价各项指标所涉及内容,由各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和汇报情况进行评分。
(3)支撑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向学院提交能证明本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同时提交1份1000字以内的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研究计划概述,作为证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
注:所有课程以个人教学计划为准,不及格课程成绩按原始成绩算,缓考课程成绩按缓考成绩算。
七、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推荐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23日17:00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推荐工作具体安排为:
(一)9月18日前,公布、公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及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9月19日,召开学院推免政策宣讲会,详细解读学校和学院2023年推免政策。
(三)9月20日9:00-17:00,申请推免的学生报名和资格审查。申请人(含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请提交《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面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请排名在推荐名额范围内且放弃推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推免书面承诺书。
(四)9月21日上午,进行特殊学术专长申请学生的材料审核鉴定及公开答辩工作,随后对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9月21日下午,开展申请推荐免试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
(六)9月22日,确定学院推免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9月23日17:00前,将学院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注: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八、其它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25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
(三)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13893331554,13919944332;
邮箱:wangwanjun@lzu.edu.cn,tiange@lzu.edu.cn。
学院纪检委员电话:13919441879;
邮箱:jiahaiyan@lzu.edu.cn
校级相关部门联系电话:教务处(8912031)、学校纪检监察机构(8912159)
邮箱:tmgz@lzu.edu.cn
附件: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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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7日